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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征集公告
2024-01-10 11:25:00

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征集公告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》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》,充分发挥专家在密码管理中的决策咨询作用,提升密码管理工作水平,按照《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现公开征集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领域专家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商用密码产业单位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长期从事密码管理、密码应用工作的管理人员。

二、入库条件

1.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拥护两个确立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,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能够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,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,无违法、违规和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。

2. 德才兼备,客观公正,作风民主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,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、评审、服务等工作,接受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的监督管理。

3. 有从事密码管理、科研、服务、产品研发、检测、密码保障系统建设及相关行业领域研究或专项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,熟悉我国密码管理和应用的有关政策法规、标准规范,掌握国内外密码技术、密码应用最新发展动态,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。

4. 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长期从事密码管理工作或参与密码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人员、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、我市密码产业领军企业的技术负责人、从事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或牵头研发密码产品超过5例并通过检测认证的一线技术人员等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三、征集程序

1. 申报时间

20241102024119日。

2. 申报流程

申请人在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网站(网址:http://gmj.tj.gov.cn下载《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登记表》(附后),结合自身工作情况,如实填写登记表,提交佐证材料,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,1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天津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17B3室。

3. 资格审核

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将根据申请人信用查询、专业特长、背景经验等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按相关程序优中选优确定专家名单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。

4. 专家入库
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与申报专家签订承诺书、列入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库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 专家信息是专家遴选的主要依据,申报人员务必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、完整地填报信息,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,审核将不予通过。

2. 为切实保障本次专家征集工作质量,请申报专家重点说明自身主要业绩及经历,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附件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17B3

联系人:郝希清022-88354438


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

2024110


附件:

天津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专家登记表